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一22岁男子骗取他人YY账号 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06-20 16:57:38


    为骗取他人YY账号,假装要购买的样子,骗取账号所有人的信任,获得密码、验证码后,再经过系列操作,归为己有。6月19日,封丘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段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96年出生的段某系辽宁省新民市人。2017年7月1日下午,段某为骗取他人YY账号,通过网络搜索到在网上挂卖4位ID的YY账号(3821xxx)的被害人高某某。段某通过微信联系被害人高某某,假装购买该YY账号,以查看申诉记录、常登陆地址为由,骗取到该YY账号、密码和验证码后,登陆该YY账号,经5次冻结Y币与佣金账户后,于2017年7月2日2时13分成功修改密保手机为自己的手机号,修改密码,实际控制了该YY账号,就不再和被害人联系。被害人发觉受骗后,随即报警。经封丘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YY账号价值9500元人民币。到案后,段某如实供述了涉嫌犯罪的事实。2017年9月30日,段某退赔被害人高某某1.35万元人民币,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涉嫌的犯罪事实,其行为符合坦白的法律构成要件,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段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酌定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L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788194 位访客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