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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逾七旬老不正经 猥亵幼女四年徒刑

  发布时间:2009-08-06 10:10:25


一爷爷级的老不正经,以多种手段多次猥亵邻居女童。近日,河南封丘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虽然法律的审判是有期的,但道德的审判却永远是无期徒刑。

    被告人杜二山,男,72岁,小学文化,农民。审理查明:2008年6月底以来,被告人杜二山以看兔子、吃泡泡糖等为名,多次将本村两名六岁女童张某某、杜某某骗至家中,把她们抱到床上,扒下裤子,用手指扣摸生殖器及肛门进行猥亵。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二山多次猥亵幼女,侵犯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封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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