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封丘县法院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将信访和诉讼有机结合,找准涉诉信访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创新完善新形势下妥善处理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一、立案庭甄别分流,业务部门承办。
立案庭作为法院工作的“窗口”,处在接待处理信访工作的最前沿。对到法院的涉诉信访案件,首先由立案庭进行接访登记,甄别分流,然后交由各业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立案庭如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经主管院长交办的,可直接报送主管院长确定承办部门;案件当事人也可就有关问题,直接向主管院长进行反映。
二、主管院长开门接访,具体督导。
主管院长把接待处理信访作为自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敞开大门,一方面亲自接待来访,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另一方面对承办单位及承办人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督促指导业务部门及承办人限时办结。
三、院长综合协调,党组会、审委会及时研究解决。
对涉诉信访问题,如果主管院长认为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可提请院长决定,及时召开党组会、审委会研究解决。
正是由于不断坚持制度创新,完善机制,该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未发生一起不良影响的涉诉信访案,受到了各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