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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以人为本 多项举措并举

封丘县人民法院全力以赴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09-10-16 08:43:59


按语:涉诉信访无小事,它不仅关系着一方社会的稳定,而且还是反映法院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睛雨表,是检验法院司法能力和工作作风的一个标尺。涉诉信访工作做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民法院在社会中的司法公信形象。基于上述认识,河南省封丘县法院对涉诉信访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自06年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更是把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县委、县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分析涉诉信访案件的成因,实施多种有效措施,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近年来,未出现一起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涉诉信访案,2008年,被河南省高院评为“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在不久前由新乡市委政法委召开的“走进群众、破解难题”活动现场会上,该院作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受到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办理信访案该院党组不仅从人、财、物等方面向信访工作倾斜,而且主要领导还率先垂范,亲自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党组的重视下,该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中层领导干部基本树立了“涉诉信访无小事,全院工作一盘棋意识”,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满根自到任以来,亲自或参与办理的信访案件有十余起,其中不少是十几年的上访案。比如、许某某申请执行岳某某、于某某损害赔偿一案。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难以执结,许某某以法院执行不力为由连续赴省上访达七次之多,赴市上访更是难以计数。刘院长亲自协调办理此案后,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从情、理、法等方面做工作,最后被执行人于某某的父亲和哥哥被刘院长的工作精神所感动,自愿代替于某某履行义务,申请人也被刘院长的真诚所打动自愿减少部分利息与被执行人的父亲、哥哥达成和解,从而使这件长达十年之久的案件得以结案。

    二、注重案件质量,运用多种有效举措提高执结率在处理实际信访案件中,不少案件的信访原因是个别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适用程序法、实体法不规范,尤其是在程序法的适用上不严格,随意性大,加之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当事人的心理预计差距大,极易引起当事人的上访,因此把好案件质量关严格依法办案是扼制涉诉信访案重要的环节。为解决好这一问题,该院实行了案件审判质量问责制。即:谁办案,谁负责。并对案件坚持立案、审理、执行兼顾的工作机制,将案件质量贯穿于案件的各个环节,确保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扎实稳妥。真正做到把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在执行方面,除了继续穷尽法律手段提高执结率外,重点针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探索实施多种有效措施,加大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利用公安信息平台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悬赏执行”等,其中“悬赏执行”还得到了河南省高院张立勇院长的充分肯定。工作中提高当事人的参与程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减轻甚至消除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合理误解,减少当事人的盲目上访,从而从源头上扼制涉诉信访产生的重要根源。为此,该院从制定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案件质量监督体系的相关规定制度入手,进一步提高干警的责任意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比如、制定完善了《封丘县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封丘县人民法院错案述职报告制度》、《封丘县人民法院案件评查细则及通报制度》、〈〈当事人参与执行案件制度〉〉、〈〈当事人拘禁后的提询制度〉〉等。另外,为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又制定了《封丘县人民法院惩戒办法》。要求对错案和有瑕疵的案件,主观原因没找到的不放过,责任没查清的不放过,追究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对出现错案以及引起当事人上访的庭室和办案人年终实行一票否决,对因主观原因出现错案的办案人,依据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全程释法明理,改变过去一判了之的结案方式在实践中不少信访案件是因为当事人不懂法、不知法盲目上访形成的,尤其是不懂得客观事实和法律实事的关系,不懂得收集、保留证据的重要性,盲目按主观意识行事。当法院依法审理时,因出乎其心理预计结果,就以法院审理不公为由上访告状。因此该院坚持从立案、审理、执行环节对当事人全程进行释法明理教育,促使当事人从法律以及全局的角度,更加全面、客观的认识案件,使之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有一个合理的心理预期。争取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寓情理,于法理,以“四心”,即:耐心、热心、细心、诚心和“六个一”的工作方法,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力争使案件平稳化解矛盾,以案件的和谐促成当事人的和谐,从而达到社会的和谐。四、实施定期排查,完善涉诉信访预警机制的建设涉诉信访工作的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疏导、早化解,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是解决涉诉信访工作的一个法宝。为此,该院实施了涉诉信访案件定期排查预警机制。具体做法是:定期由各业务庭、室、局、队,对本部门所处理的业务可能出现的上访苗头及时排查,摸底登记,发现苗头及时介入,细心作好疏导教育工作,稳定上访人的情绪,扎实有效地对问题进行化解。并及时向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较为复杂的案件先有案件所属部门派专人介入疏导稳定当事人的情绪,然后由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方案予以解决。

    比如,2009年1月,该院应举法庭办理的一起叔伯兄弟因土地纠纷案时,发现双方对立情绪很大。经了解,双方是向乡政府信访多次,且都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才又诉之法院的。查验当事人的证据,原告的土地证书有瑕疵,证书所标面积比实际大,这和当时办证人员不认真有关,这在当地有一定的普遍性。本案如依法判决必然引起当事人上访告状。就在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时,作为被告的郭某又起诉至行政庭要求撤销原告的土地证书,并扬言如法院不把该证书撤掉其将赴京上访。原告称其土地证书是政府发的,法院如果撤消将状告法院以及乡、县政府。两起案件,如按常规审理必然引起更大的矛盾纠纷,甚至出现群体性诉讼事件,非常不利于社会局势的稳定。为此,应举法庭和行政庭一方面作好当事人的稳定工作,一方面及时联手向法院涉诉领导小组进行了汇报,最后确定了在不损害原、被告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和解结案。应举法庭、行政庭工作人员数次入村走访调查、排查化解矛盾,并打破“民不告官不理”的原则,将与该案相关的另一土地地界纠纷一并予以调解结案,并且按照实际情况重新进行了丈量勘界,平息了矛盾,双方当事人也冰释前嫌握手言欢,该案也达到了法院、当事人、乡政府、村委会,四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截止目前,该院运用涉诉信访预警机制排查出三起有上访苗头案件均被及时化解。

    五、积极争取支持,以人为本实施司法救助机制实践证明:处理涉诉信访案件需要多个部门协助配合,单靠法院的力量是不够的,尤其是在解决执行方面的案件时没有县委、县政法委的大力支持,法院的一些创新举措是不可能实施的,这在对特困群体建立的司法救助机制方面更为明显。司法救助机制是针对目前法院工作实际所实施的一项新机制,该机制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执行工作中一些案件的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人的生活又迫为困窘,当法院用裁判文书依法维护其合法诉求后,因上述原因往往难以获得应得利益,申请人又没有树立一种正确的诉讼风险意识,把责任都归于法院的执行不力,为此,上访告状呈递增趋势(此类案件占信访案的大多数)。该院积极向县委、县政法委汇报,探索实施司法救助机制,并取得了县委、县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不久前,在县委、县政法委相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召开了涉法涉诉专题工作会议,一次解决司法救助基金58812元,解决了曹自记等十起涉法涉诉信访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六、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涉诉信访长效机制的建设为了使信访工作规范化运转,该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亲民爱民利民的原则,积极从实践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使之形成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院长接访日制度》、《信访工作暂行办法》、《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另外,还酝酿拟定信访首问负责制等制度,促使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化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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