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景平,男,汉族,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1989年8月进入封丘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黄陵法庭副庭长、2013年3月至今任立案庭庭长。
在工作中张景平忠于职守,敢于负责,通过自己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总是能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该同志多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办案能手、“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新乡市委政法委评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立案是诉讼的第一个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张景平同志以实施立案登记制为契机,不断完善立案工作机制,使立案工作规范有序,优质高效。主要是:一是坚持依法立案,发挥立案工作的“窗口和关口”作用。对法律关系明确,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由窗口立案审查人员当即审查、当即立案,使90%的案件从起诉材料审查、决定立案到核费、缴费在二十分钟内快速高效完成;对新型疑难案件实行合议制,发挥集体智慧,确保了立案质量,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政治敏感性强的案件以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则坚持立案前的预先请示汇报制度和立案后风险案件预告制度并形成沟通协调机制,避免立案不当引起法院工作的被动,同时有效防范了风险案件矛盾的激化。仅2015年就立案4386件,无一差错。二是畅通诉讼绿色通道,提高立案效率。为了便利当事人诉讼,设立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立案专门窗口,为他们在受理案件时做到“三快”,即快审查、快立案、快移送。
作为法院信访工作窗口的立案庭,张景平同志立足本职、服务大局,认真落实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目标任务,为营造我县稳定的社会环境,构建和谐封丘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了做好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保证质量,对于自己负责的信访案件,勤勉敬业,全力化解,圆满完成上级及院里交办的各项信访工作任务。三年来共办理涉诉信访案件175件次,并及时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回头看,与包案领导主动沟通,防止了反弹。工作中查找原因,认真研究,因案施策,进行帮扶救助,心理疏导,教育训诫等多种方法在规定的期限进行化解。三年来,共处理群众来访咨询2600余人次,杜绝了“冷、硬、横、烦”现象,做到件件得以落实,事事有回音。因为信访工作的特殊性,张景平同志放弃了大量的节假日,特别是遇到重大政治活动和节假日期间,为了做好信访案件的稳控工作,常常加班加点,用真诚感化上访人员,使上访人从心理上消除了对立情绪,为上访案件彻底解决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封丘法院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的一些做法和成功经验,得到了上级的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张景平同志的心血汗水,同时也展示了他与时俱进的时代法官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