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法院从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入手,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提升法院审判质效。
坚持业务学习,增强广大干警的业务素质。每两周召开一次全院民事例会,不仅进行业务学习,还对审判实务中出现的复杂案件进行探讨和交流,提高案件质量。
召开专门审委会,对发回重审案件及改判案件逐案讨论,剖析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将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相关资料汇编成册,供全院干警学习,以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提高广大干警的业务水平。
重视流程系统的信息录入准确性、完整性。从立案、审理到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严格控制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并对未录入的案件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各业务庭室将信息补全,案件结案由审管办进行逐案审批。
立案庭及时移转上诉案件不拖延。立案庭接到上诉卷进行审查,对手续齐全的上诉案件三日内必须移转至上级法院,并跟踪中院立案庭,确保移送当日立案。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自接到上级法院退回的卷宗当天即重新立案,有特殊情况的,立案时间不超过三天。
严格案件审限,民事普通程序案件5个月结案,严格控制延长审限审批程序。因中止、鉴定、公告等原因扣除审限的,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如案件中止须提交由主管院长签发的中止审理裁定书,鉴定须提交由技术科签字确认的司法鉴定移送表,公告需提交报纸,由审管办统一在流程系统中进行审批,杜绝隐形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定期进行案件审限通报。每月22号左右对全院即将超5个月、6个月、1年以上未结案件进行通报,督促承办人及时了解案件审限信息,督促在审限内及时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