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封丘县法院院长肖飞独任审理一起民工讨薪案,并当庭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结案。
原告刘某2016年秋季给被告闫某打工,因故造成原告脚砸伤。后经双方协商,被告承诺给原告工资款及误工费(包括以后看脚的所有费用)共计5500元,并约定于2016年10月14日前给清。被告给原告打有欠条。后被告未履行承诺,原告诉至法院维权。
上午9点30分,庭审准时开始,肖飞院长用其娴熟的庭审驾驭技能和业务水平,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认真审查了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对有疑点的问题仔细询问,查明了案件事实。
在法庭调解时,肖院长了解到原被告系朋友关系,原告一直跟随被告打工,彼此关系一直都很好。原告因故受伤后,被告也是承诺给予经济补偿,但就在双方处理此事期间,被告又出了重大交通事故,使其经济状况陷入困境。原告也因与被告关系较好,主动放弃了一些权益,但因为被告的多次食言而心存不满,情绪一直都较为激动,尽管同意调解但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肖飞院长因势利导从情理法等方面进行了耐心调解,最终原告同意分期支付,但又担心拿不到钱。这时作为被告代理人的杨某(系被告的舅舅)眼看着肖飞院长不厌其烦的调解,颇为感动,主动为被告担保。经过肖院长近40分钟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21日先支付5500元,余款2500元于2017年1月20日支付完毕,如违约被告另行支付1000元的调解协议。
12月21日上午,被告将3000元钱交付给原告,并承诺余款尽快履行。
封丘县法院一贯重视农民工讨薪工作,尤其是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各项工作落实事宜,通过对涉农民工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积极开展诉讼前指导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恶意欠薪、坑农害农行为,及时曝光拖欠工资的失信被执行人,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案等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共受理涉及劳动者权益案件共计406件,结案354件,结案率87.19%,标的额626.98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