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岁的黄老汉怎么也不会想到,为防止花生地里的种子被鸟刨食,自己粘网捕鸟,结果自己也被法网粘住,成了违法犯罪。心里那个悔呀!
60月20日,封丘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最后法庭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被告人黄喜,男,62岁,初中肄业,封丘县农民。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7月份,被告人黄喜为了防止耕地内的种子被鸟刨食,在没有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在鲁岗镇某村南地自家的花生地支粘网捕鸟,黄喜支粘网2张,捕鸟11只,涉及五类鸟种。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东营分中心鉴定,被非法猎捕的11只鸟均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即“三有”动物)。
案发后,被告人黄喜主动到森林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涉嫌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喜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事实清楚在,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黄喜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黄喜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并到其驻所地接受矫正,在此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于社会的公民。
最后,法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