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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法院:合议庭采纳陪审团量刑建议 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发布时间:2010-07-13 11:00:19



  日前,由11名人民陪审团参审的被告人杨某诈骗案,在封丘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合议庭采纳了人民陪审团的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检察机关不抗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人杨某,男,33岁,2010年4月因诈骗小麦款被提起公诉。庭审中,中同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

    案件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在庭审结束后,11名陪审团成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分别就该案的定性及量刑发表了个人看法,最后形成一致的书面综合意见,提交合议庭。

  最后,合议庭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经合议采纳了人民陪审团的量刑意见,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杨三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人民币。被告人表示不上诉,检察机关不抗诉

    参加此次庭审的人民陪审团成员共11人,由该院从人民陪审团库中随机抽取。涵盖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个体工商户、企业员工代表、政府、党委和团委部门的代表、律师代表,涉及各行各业、各个阶层,具有非常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人民陪审团制度的实行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审判工作更贴近民情、更符合民意,实现法院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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