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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7-08-08 19:13:50


    为顺利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一目标,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最快速度响应,以最坚决的措施落实,在执行案件“井喷式”增长的严峻形势下,为尽快扭转执行工作被动局面,内抓资源整合,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外谋理解支持,强化社会各界协作配合,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7年1至6月,彭水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242件,结案1429件,同比增长45.82%,结案率62.51%,执行兑现金额6787.6842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3.60%。

    内抓统筹促效率

    面对法院内部案多人少矛盾尖锐,执行效率低下的困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深挖内部潜力,加大执行力度,杜绝消极执行。出台专门方案,围绕员额法官精心建设执行团队,对执行人员优化组合,新增辅助人员5人,采取“1名员额法官+2名执行员+1名书记员+1名法警”模式组建5个执行团队,做到搭配恰当,工作互促互补。设立执行实施组、查控组、处置组、内勤组等6个集约化工作小组,将网络查控、执行公开、案款支付等事务性工作确定由专人办理,分类推进执行各项工作。“队伍数量上去了,装备力量也要跟上。”秉持这一理念,彭水法院为执行局配备了执法办案车辆4台,配置了单兵监控设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和照相机等录音录像设备,为执行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同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执行指挥系统和网络查控系统,设立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将快速反应机制覆盖到非工作时间、节假日,提高执行工作应急快反能力,有力提升执行效率。

    执行工作还需要建立严格的制度保障。彭水法院根据案件办理及流程管理存在的具体情况,全面规范和细化流程管理,进一步强化案件节点管控,依托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案件数字化管理、精细化管理,帮助执行人员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及时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好业务。积极推动执行工作机制创新,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推广“案件分类”、“繁简分流”执行工作新模式,将网络查控、案款支付明确专职人员办理;将执行结案后的信访案件,确定为以立案庭接待处理为主、执行局予以配合的办理机制,做到“简案”速执、“繁案”精办,有效加快了执行案件的办理进度。坚持专职廉政监察员制度,发挥其监督检查作用,加强对执行权运行中财产查控、处置、执行款物发放等风险易发事项的排查,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执行质效稳步提升。

    彭水法院坚持树立“执行工作一盘棋”意识,在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分别采取措施,从源头控制执行案件的快速增长,减轻执行工作难度。立案庭在立诉讼案时提醒权利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转移导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难以执行;在立执行案时随案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使申请人预知执行风险,减轻执行压力。案件审结后,法官及时向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释明不及时履行义务的不利后果,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在执行阶段,落实专人梳理执行案件在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部门协调会,与审判庭进行说明、沟通。

    多方联动破困局

    针对协助执行人难求,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处置等执行难困局,彭水法院凝聚社会各界合力,强化党委领导。

    通过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召开了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全县执行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并充实综治考核体系,细化落实执行联动措施,将解决执行难相关指标分解至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并将各级各部门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特殊主体被执行人履行情况、依法协助执行情况、执行救助金落实情况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暨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内容进行考核。

    着力构建以法院为主体,工商、金融、国土、税务、司法等部门相配合的联动执行网络,设立街道、乡镇执行联络员,实现城镇和农村执行网络全覆盖。今年1至6月,执行联络员协助查找被执行人435人,协助调解执行案件179件。与公安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协助查扣被执行人财产、协助拘留、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1至6月移送公安协助拘留被执行人142人,向公安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4人次。针对以往法院只能通过车管所对被查封的被执行人车辆进行限制交易、但难以实际处置的情况,彭水法院与当地高速执法大队开展“清司法失信老赖”联合执法活动,定期更新“老赖”数据,由执法大队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依法扣押,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被执行人谢某、李某在申请执行人提起诉讼后的11天之内将个人银行账户上的存款67万元全部以支取现金的形式转移,系典型的为逃避执行非法转移财产行为。2016年11月7日,彭水法院依法将本案线索移送本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被执行人谢某于2016年12月29日在云南省昆明市被抓获。迫于强大压力,谢某家人于2017年1月13日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将协议约定的款项全部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2017年4月,彭水法院对谢某被指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党政机关、县级部门、国企等被执行单位以及协助义务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等被执行人进行定期通报,由所在单位取消其评先评优,晋升职务及工资的资格。

    阳光执行获理解

    为破除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怀疑,化解案件当事人顾虑,彭水法院的执行工作始终注重适时与当事人协调沟通,鼓励其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共同努力促成执行兑现。

    被执行人张某、冯某、任某等五人将申请人王某砍伤致残,须连带赔偿王某90余万元。由于张某、冯某、任某等都刚成年不久,尚在监狱服刑,名下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将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王某,并将相关查询依据向王某出示,王某对案件暂时无法执行到位表示理解,同时提供信息称张某在砍伤王某后即已将名下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为其父母张某某、罗某所有。承办法官立即进行查证,在得知情况属实后,告知申请人王某可以提出撤销之诉。此后王某提起诉讼,被执行人张某无偿转让房屋的行为被撤销,承办法官随即将该房屋移送评估拍卖,该案得以顺利执行。

    执行案件有其自身特殊性,如何加强管理和监督也是彭水法院党组的一个重要课题。“监督就是对我们的厚爱、就是对我们保护。”彭水法院始终秉持这一理念,对于影响较大,较为复杂的疑难案件,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参与等形式,让代表委员切身体会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和艰辛,感受法院为破解执行难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实效。并通过各种载体扩大宣传影响,为群众释疑解惑,广泛凝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社会共识。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申请人因事故导致半身不遂,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邓某赔偿各项费用30余万元。一方面,邓某以其已垫付10余万医疗费,且家中有4个小孩需照顾,负担太重为由拒绝支付,并经常组织家人到法院及当地政府信访;另一方面,申请人急需大笔后续费用治疗,双方屡次发生冲突,在当地形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彭水法院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基层组织全程参与该案的执行,执行法官与代表委员们齐心协力,站在双方的角度不厌其烦做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互相让步,达成了和解协议。

    为了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彭水法院还定期开展“执行进万家”宣讲活动,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例,定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曝光,及时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进行制裁,有效提升执行效果,有力震慑拒执行为。“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我们决不手软,坚决采取强制措施,要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彭水法院执行局局长庹德鸿说。今年来,彭水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纳入条件、程序等进行细化和规范,充分发挥了制度的惩戒、威慑和引导功能。同时,借助全媒体开展立体宣传,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树立“惩戒失信、褒奖诚信”的价值取向,营造强大的执行舆论攻势,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关注民生干实事

    在执行工作中,彭水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针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对于牵涉农民工数量较多的案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科局长带头办理,尽快促成兑现,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春节前夕,杨某某等88人与重庆市彭水县东奥吉尔诺制衣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进入了执行程序。考虑到春节这一特殊时间点,彭水法院在接到案件后即落实实施科科长带头办理,仅用两日就促成了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一周之内即实现了案款兑现。

    由于政策原因,彭水县范围内年产能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都被关停。虽然各煤矿被关停后均可获得一定的奖补资金用于职工安置、土地回收集煤矿设施设备的补赔等事项,但这些煤矿涉及两百余件执行案件,标的额达到1100万余元,若奖补资金处理不慎,极易发生群体性事件。彭水法院及时与县煤炭局衔接,从统筹处理的原则出发,将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纠纷两类案件单独列出,优先作出提取裁定,将奖补资金兑现给这两类案件的申请人,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行过程中还有部分案件,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经济条件都较为困难。彭水法院主动向县政法委、县信访办大力寻求资金支持,严格按照执行救助规定,对生活确实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2016年以来共计对40余人发放救助款70余万元。

    内抓统筹促效率

    围绕员额法官精心建设执行团队,对执行人员优化组合,采取“1名员额法官+2名执行员+1名书记员+1名法警”的执行团队模式,强化执行物质装备保障,提高执行工作应急快反能力,有力提升执行效率。

    在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分别采取措施,从源头控制执行案件的快速增长和减轻执行工作难度。

    多方联动破困局

    彭水法院凝聚社会各界合力,强化党委领导,推动建立了以法院为主体,工商、国土、金融等部门相配合的联动执行网络。

    与公安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协助查扣被执行人财产、协助拘留、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

    阳光执行获理解

    注重适时与当事人协调沟通,鼓励其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共同努力促成执行兑现。对于影响较大,较为复杂的疑难案件,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参与等形式,监督执行工作。

    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纳入条件、程序等进行细化和规范,充分发挥了制度的惩戒、威慑和引导功能。

    关注民生干实事

    针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尽快促成兑现,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加大对经济困难人员的司法救助力度,2016年以来共计对四十余人发放救助款七十余万元。

责任编辑:吕皓天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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