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妻子红杏出墙与他人同居,糊涂丈夫竟同意妻子情人的约法三章,“慷慨”让妻,“大度”丈夫,仍未能挽回出轨妻子的心,妻子两次起诉丈夫要求离婚。12月29日封丘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霞、贾兴离婚。婚生长子由贾兴抚养;婚生次子由李霞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用。李霞赔偿贾兴精神损失5000元。
已过而立之年的李霞、贾兴,1996年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当年12月办理结婚登记并典礼结婚,婚后的生活虽有磕磕绊绊,总体倒也平稳,并先后于1997年、2004年生育两子。 后来,李霞外出打工,遇见了一个叫刘生的人,二人一见钟情,很快就超越了道德的底线......对此李霞也不避讳丈夫。老实的贾兴为了能有一个完整的家,一直忍气吞声。为了达到长期生活的目的,2008年5月20日李霞、贾兴与刘生签订了一份名为“家庭约法三章”的协议,其主要内容为:“我刘生与李霞为合法夫妻为避免日后发生争执,特约法三章。第一章,我刘生今后滴酒不沾。第二章,我刘生日后所挣资金归李霞所管,其中所有资金的50%归李霞子女作为抚养费,今后不得争执;另外50%作为公用资金。第三章,今后我刘生无论到什么地方都要携带上李霞寸步不离,经公证处公证生效。签字人 :刘生 、 李霞 、 刘母 、 贾兴”。“家庭约法三章”签字后,双方因此经常生气,2008年12月李霞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贾兴离婚,后又撤回起诉。2009年3月李霞离家出走长期不归,并于2010年4月,又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院审理后认为:李霞、贾兴经常生气又长期分居,且李霞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刘生以合法夫妻名义签订协议,作为丈夫的王兴在该协议上亦签了字,违反了公序良俗,也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李霞要求离婚法院应予支持,但因李霞存在与他人同居行为,属明显过错,贾兴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应予支持,依据相关规定可酌定为5000元;婚生孩子以李霞抚养次子,贾兴抚养长子为宜,互不支付抚养费用;李霞放弃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是对自己权益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遂依照《中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