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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知 为事 为人

发布时间:2017-08-28 15:34:19


    古今中外的名流巨子在读书问题上说过很多至理名言。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曾经说:“夫读书将以何为哉?辨其大义,以修己治人之体也,察其微言,以善精义入神之用也。”美国天文学家惠普尔也有一句名言:“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这些闪耀着智慧光芒的励志之言,对于警醒世人确实极具正向感召作用。

    尽管如此,读书犹如做事做人,不论是满腹经纶的八斗之才,还是学识浅陋的尺泽之鲵,并非人人皆为追求“修己治人”、寻觅“灯火阑珊”。在芸芸读书人中,有为追求真理而读书,有为成就事业而读书,有为谋求功名而读书,有为丰富知识而读书,有为满足精神愉悦而读书,有为积累谋生资本而读书等等,目的虽不同,但愿意读书总是好的。

    与许多读书人一样,读书对于我来说,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有着不同的态度和追求。大体上,年少时读书为知,成年后读书为事,再后来读书为人。

    在我读小学和中学时,因处在一个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极其贫乏的时代,平时除课本和偶有一些连环画以外,是不可能有更多的书读的。到了高中阶段,父母望子成龙的期待日甚迫切,当时,父母对读书的理解很狭隘,也很功利,绝不允许我阅读除教科书以外的书,我偶尔从同学那里借读一本《青年文摘》,也会招来一顿训斥。

    上大学后,图书馆告诉了我什么叫书海浩瀚,与见多识广的老师和同学相比,我才发现自己有多么孤陋寡闻。面对如此优越的读书环境,我当然没有理由让自己继续寒腹短识下去,暗下决心多读书“增识见”,找到安身立命之本。

    当然,在没有父母老师严格督促的情况下,让一个被封闭落后禁锢已久的年轻人,突然在绝对自由环境中静下心来读书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然而,“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一直告诫我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要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

    “安其所习,毁所不见。”我不讳言,自己当时读书深受所学专业的影响,尤其偏爱阅读法律、哲学类的书,然后才是政治、历史、文学类,而其他类的书鲜有涉及。又或许是受时代和环境的影响,在读大三时一度对西方哲学近乎痴迷,即使过着敝衣粝食的生活,也舍得花钱去买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叔本华的《意志与观念世界》、尼采的《瞧,这个人》等书来阅读,而且目的并不是为了“广情怀”或者为自己找到“灯火阑珊”,而纯粹是兴趣所致。

    如果说我在学生时代读书还做不到口诵心惟、触类旁通的话,那么之后随着年龄的增大、阅历的丰富、思想的成型,才慢慢感觉到读书,既为知,更应为事、为人。

    在参加工作后的前十年,虽然读书于我主要出于提升司法素养的需要,但在这个阶段已开始对一些好书熟读精思,并且通过读书还收获了不少理论研究成果。在进入信息时代后,随着电脑、手机和网络的普及,一些人变得越来越焦虑浮躁,不少人感到难以安静读书,可是这些从没有消磨掉我对读书的执着和热情。

    我深切感受到无论谋事为官,还是修身为人,读书都是帮助我拓展视野、启发智慧、提升素养、培育能力的最好阶梯。因此,尽管法院内外事务常常让我应接不暇,然无论平时工作有多繁忙,身心有多疲惫,我都会安排一定的时间读书,而且阅读面反而比之前更广,不少鸿儒硕学的经典著作都成了我的选读书目。比如,我研读过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也精读过大卫·休谟的《人性论》等,既为丰富知识、活跃思辨,又为洗涤灵魂、愉悦精神。

    “常玉不琢,不成文章;君子不学,不成其德。”对于读书人而言,不管是磨穿铁砚为知读书,夙兴夜寐为事读书,还是潜神默思为人读书,如果能让知识真正成为根植于内心的修养,便算是德行成就和人格完成。

    记得富兰克林曾经说:“在读书上,数量并不列于首要,重要的是书的品质与所引起的思索的程度。”确实,兼收博采式的阅读固然很重要,但读书好比一日三餐,如果不讲究营养搭配,不注重吸收消化,也无多少益处。因此,作为一名定分止争的法官,不仅要多读一些有益于思想和灵魂升华的书,还应在阅读中思考,唯此才能补足精神之“钙”,祛除行为之“垢”,筑牢思想之“魂”,浩浩然扬正义之剑,卓卓然敲公平之槌。

责任编辑:吕皓天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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