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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法院敢亮剑 四招破解“三大难”

  发布时间:2017-09-01 15:27:37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当事人一方为老百姓,另一方则行政机关。由于权力和地位的不对等,弱势群体要对决强势主体,势必会造成行政诉讼“告状难”、“出庭难”、和“胜诉难”。封丘法院高度重视行政审判,直面三难,敢于亮剑,四招破解“三大难”。

    第一招:主动拓宽服务领域,把大量具有上访苗头、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引导到诉讼渠道上来。积极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护群众诉权,让群众感受到有论法讲理的地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立案难”。

    第二招:畅通沟通渠道,积极与县政府沟通协调,及时出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办法》,促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解决了行政首长“出庭难”。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协调职能,在官民诉讼中营造一个轻松友好的氛围,消除官民对立情绪,鼓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以和解撤诉的方式结案。

    第三招:扎实推进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所有行政案件均实行异地管辖,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提级管辖,解决了行政案件的“胜诉难”。

    第四招:主动为行政执法提供司法服务。通过发放司法建议、制作白皮书、发布典型案例、座谈交流、执法培训等形式,多次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等建设项目的协调,帮助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程序,堵塞行政管理漏洞,推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吕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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