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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司法改革激发的工作积极性 转化为提高审判质效的强大动力

发布时间:2017-09-04 15:09:13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广西法院调研时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加强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和纪律建设,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随着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落实,改革红利的逐步释放,广大干警拥护改革,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明显增强,队伍整体活力不断迸发,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当前,要充分保护好、引导好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司法体制改革激发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动人民法院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审判质效的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徐家新指出,越是深化司法改革,就越是要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当前,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7·26”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把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徐家新指出,实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官手中的权力更大,肩上的责任更重,也对法官队伍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法院要按照中央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要求,大力加强干警履职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干警的“四种能力”。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切实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徐家新强调,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8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贵阳会议”精神,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努力,坚定不移地把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到底,确保中央各项改革政策不走样、不变形。司法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始终保持强烈的问题意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认真研究应对之策解决之道。支持和鼓励基层大胆创新,既是一条改革经验,也是改革的一项基本要求。

责任编辑:吕皓天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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