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城关镇居民于某与万某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起因是这样的,1997年4月份,于某、万某约定,于某房屋以75000元的价格卖给万某。万某分多次给付54700元后,余下款项一直拖欠未还。原告于某于2007年向封丘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万某支付原告于某房屋款203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随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十年中,办案人员无数次寻找被告万某,万某总是以无钱、等等好言推脱,或者干脆避而不见。随着时间的流逝,悄然走过十个春秋冬夏,承办法官是换了一个又一个。案件一直悬而未解。
2017年9月,由于人事安排,案件又一次变换了新主人,转到现在承办法官杜建伟的手中,杜建伟阅卷后感到该案案情并不复杂,于是决定再一次寻找万某某。
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万某,经过千言万语,终于使千年的铁树开了花。思想工作奏效后,万某某还向执行法官透露,因为国家政策后,原来的房屋拆迁了,国家又配了两套新房,表示三天后把欠款送至法院。
三天很快来到了,万某这一次没有食言,早早地来到了封丘法院执行局,把欠款送到了执行法官杜建伟手中。申请人被执行法官们十年来不辞劳苦、持之以恒想的精神所感动。申请人拿到欠款后,眼中流出激动地泪花,当场抽出2000块钱送给执行干警以示感谢,被执行干警婉言谢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