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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人因故起纷争 儿子板砖砸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5-26 15:22:32


   父亲因故与他人发生争执,作为儿子竟用板砖将对方砸成重伤。5月26日,封丘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已过而立之年的张发,系封丘县人。2011年1月24日下午,封丘县冯村乡某村的李某酒后到本村会计张军家索要自己的工资,双方因工资的事发生争执后被群众拉开,张军的三儿子张发知道后,就去找李某为张军出气,张发在某超市门口找到李某后,从地上拾起一块砖头拍到李某头部,致使李某头部受伤。经封丘县公安局鉴定,李某头部之损伤属重伤,事后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发事后能够与受害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取得受害人谅解,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理,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放之社会不致再危害社会,以判处缓刑为宜,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文章出处: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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