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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司法为民 完善便民措施

封丘法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发布时间:2011-06-15 11:25:43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封丘法院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是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着力解决群众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在方便群众诉讼方面,努力把立案信访窗口建成“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全面推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多元化便民立案方式。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法庭开到社区、田间地头,开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在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方面,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做法,认真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工作,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二是教育广大法官正确理解和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基本精神,妥善解决各类矛盾。不断创新和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要创新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社会法庭等方式化解纠纷,努力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

    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司法为民措施,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实现立案、庭审、听证、执行、宣判、裁判文书和司法政务信息的全方位公开,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进一步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团制度”、“公民自由旁听”、“公众开放日”、“网评法院”等民意沟通表达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诉讼指导,强化诉讼风险提示,对当事人举证困难且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依法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防止机械司法、坐堂问案。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完善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条件与标准,进一步完善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制度,不断扩大救助范围,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文章出处: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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