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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租车真抢劫 被判九年后悔晚

  发布时间:2011-06-20 14:57:11


    年纪轻轻,不走正道,梦想靠歪门邪道发家致富,结果财未发成,人却进了牢房。6月20日,封丘县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鲁山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不满20岁的鲁山,别看岁数不大,脑瓜却挺“活络”,梦想创造一夜致富的神话,就想起了劫车发财的主意。2010年9月29日鲁山准备了尖刀等工具欲实施抢劫。第二天上午11时左右,鲁山用一本杂志包住尖刀步行到留光乡某村,谎称租乘刘某的蓝色松花江面包车(价值17250元),当车行至封丘县潘店乡西边的路上时,鲁山看四下无人,就从杂志中抽出尖刀威胁刘某劫车,由于遭到刘某的激烈反抗抢劫未遂。在夺刀过程中致使刘某受伤,后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鲁山采取暴力手段,持刀欲抢劫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文章出处: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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