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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汉枉为老 猥亵儿童三年刑

发布时间:2017-12-21 09:36:21


年届古稀之人,依然为老不尊,猥亵智障女童,纵然天理不容。12月11日,封丘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最后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李某,男,19501出生,小学肄业,河南封丘县农民。因涉嫌猥亵儿童罪,于2017年4月27日经封丘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在押。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4月15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李某到被害人王某某家找其姥爷李某某,进到西屋卧室看到被害人王某某(12岁)站在床边喝奶。被告人李某以为只有王某某一人在家,便心生歹意。将被害人王某某的下衣脱到臀部以下,用手抚摸被害人腹部和生殖器。后被被害人母亲发现,被告人李某迅速逃离了现场。

经河南平原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案发时王某某患精神发育迟滞(中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被害人系幼女且精神智力发育迟滞,而对其进行猥亵,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猥亵儿童,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辩称没有犯罪的故意,因缺乏证据支持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情况,最后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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