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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输钱心不甘 强行索要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1-08-30 09:57:48


    在赌博时输了两万余元钱,心犹不甘,次日晚与人合谋强行将赢自己钱的人带到宾馆,施以威胁、殴打的方式索要一万余元。 8月30日,封丘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杨海、程亮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张松、申庭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杨海、程亮、张松、申庭系延津县人。 2011年2月4日晚,程亮、杨海和被害人吕某在延津县城赌博时被吕某赢走两万多元,程亮、杨海想要回输掉的钱,次日找来帮手张松、申庭、陈强(另案处理)等人密谋后,于当晚7时许开面包车在封丘县应举镇某村南地将受害人吕某、刘某截住后强行带至延津县某宾馆以威胁、殴打的方式,向吕某索要所输的赌资,将吕某携带的14000元现金要走后,至晚上10点多钟将吕某、刘某放走。经法医鉴定吕某肋骨损伤属轻伤。事后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被告人赔偿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海、程辉、张松、申庭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张松、申庭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理;双方事后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取得受害人的谅解,酌定从轻处理,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文章出处: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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