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封丘法院执行局突然接到了久未露面的被执行人衡某主动要求还款,并请求快点把他从失信“黑名单”中删除的电话。导致衡某主动还款的原因,正是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对候选人的严格要求,其中有一条:不能是老赖!
原告刘某和被告衡某系合伙关系,二人合伙开了一个窑厂,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破产。案件经封丘县法院一审、新乡市中院二审,判令衡某支付给刘某15000元。但被告却未按照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原告向封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案件承办人在给衡某下发法律文书时,就对衡某进行了释法明理。也许是合伙期间有不愉快的事,衡某愤愤地表示:“还钱都不是个事儿,但是我就是生她的气,不会那么轻易的给她”。再后来衡某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案件一时未有进展。衡某也被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了“老赖”。
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衡某想要竞选自己村的村支部书记,而根据上级有关选举文件的规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不宜参选。知道这一规定后,衡某后悔不已,称:“早知道竞选村支部书记还得查询失信记录,自己早都履行了,也不会在开证明的时候给卡这了。”衡某当场履行了15000元及利息。法院也将其从“黑名单”上撤下。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不断深入,执行威慑机制的完善,“黑名单”的震慑力越来越强,已经从日常的金融信用惩戒延伸至政治民主生活。该院充分利用这一机制,在较短的时间内,执结20余起案件,标的额达70余万,有力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