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赡养问题,被父母诉至法院,判决后不是积极履行,而是想以出国打工逃避,近日,经封丘法院执行干警的多次释法明理,赵某兄弟幡然悔悟,与其他姊妹一起达成赡养两位老人的协议。
原告赵某、王某与被告赵某甲、赵某乙赡养纠纷一案,经封丘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被告未按照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原告向封丘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不久,两原告的大女儿就急匆匆的来到法院执行局,急切地要求见执行局负责人马恒伟反映情况。马恒伟热情的接待了她,在赵某的女儿激动的诉说中,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原来,两个被告马上就要出国打工了,这一出去,就不是几个月的时间,可能长期就不会回国,但父母的赡养问题咋办,法院难道就没啥办法吗?由于刚立案,案件正在进行“四查”,案件还没有分发到承办人手中。马恒伟了解过情况后,决定特事特办,指定专人负责此案,力争赶在两名被执行人出国前执结此案。
承办干警李宇等人第一时间找到两被告,送达法律文书,耐心地做说服教育工作,同时,特别指出,如果不履行法院判决,会将他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限制其出入境。况且,不管有什么家庭矛盾纠纷,赡养父母也是应尽的义务,不赡养父母,良知何在?再说,你们兄弟俩的孩子也都快该娶媳妇了,背负一个不孝的恶名,谁家愿意把闺女嫁给你们家呀......
经过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劝说,两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以半年为期轮流赡养老人,并且考虑到打工的实际情况,和他们的姐姐商定,如果他们不在家外出打工,两老人由其姐姐代为照顾,他们支付抚养费 。至此,赡养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