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铸造公司车间开铲车送料时,因疏忽将车间值班工人轧死,为逃脱罪责,竟将死者遗体,用铲车铲入烧结堆里焚烧后用烧结料掩埋。7月16日,封丘县法院一审以李云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侮辱尸体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刑期有期徒刑十年。
现年35岁的李云,新乡市某交通设施铸造有限公司司机,山西省泽州县人。李云和被害人吴某同在新乡市某交通设施铸造有限公司打工,李云负责开铲车往烧结堆内添料,吴某负责烧结。2012年1月29日由李云和吴某值班,到晚上8时许,李云在厂区内驾驶一辆中国龙工铲车添料,由于烧结时有烟,没有看清吴某的位置,因疏忽大意将在旁边指挥的烧结师傅吴某轧死。李云发现吴某被轧死后,趁无人之际用铲车将吴某的尸体铲入烧结堆里焚烧后用烧结料掩埋。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云在工作期间因疏忽大意而将其工友轧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李云在过失致被害人吴某死亡后又对其尸体进行焚烧损毁,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尸体罪。李云犯数罪,依法数罪并罚。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