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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办案暖人心 送案款到家中

发布时间:2020-03-26 18:49:01




3月24日上午,当看到封丘法院执行局干警狄原原将案件赔偿款送到自己手中时,申请执行人王某难掩激动之情,连声道谢。

2016年10月26日,原告王某在拆除被告王某某从原告家接入的过道中松动的网络分线过程中,被路过的被告高某某骑行的电动三轮车带翻致原告受伤,经鉴定造成一级伤残。2019年9月18日经封丘县人民法院审理,判令被告高某某支付原告王某赔偿款259666.26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高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诿,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狄原原多次通过电话对其耐心释法明理,促使高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尽快筹钱结案。3月24日高某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将近26万元的赔偿款送到法院。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瘫痪在家,执行干警狄原原等人又将案件款送到了申请执行人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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