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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法院执行局干警千里追踪执结一起十七年积案

  发布时间:2013-10-11 09:18:09


    日前,封丘法院执行局干警董利杰、王继泉、雷恒军千里追踪至广州执结了一起十七年的积案。

    张伟为经营饭店于1996年4月22日借刘霞现金一万元。同年5月7日,张伟又借刘霞现金2万元,月息均为18‰。张伟除支付了1200元利息外,下欠的本金3万元及剩余利息未付。刘霞多次讨要无果。97年下半年张伟的饭店关门,其本人也“失踪”。刘霞诉至法院后,法院依法支持了其诉求,判令张伟支付刘霞本金3万元及利息,从利息中扣除已支付的12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张伟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直悬而未结。2013年9月份,我院执行局干警董利杰在一次查询被执行人帐户时,发现了张伟在广州市某银行开有帐户,帐户上有存款。随即与申请人联系,确认张的具体下落。经法院和申请人的多方努力,证实张伟在广州市荔湾区开有一家手机店。线索确认后,董利杰会同另二名干警,随即南下广州,到达的当日下午,就把张伟的银行帐户查封。又经过多方排查,找到了张伟所开的手机店。当董利杰一行三人出现在张伟面前时,张满脸惊愕,沮丧地说:“想不到十七年了,你们还是找到了我。”董利杰向他讲明来意,因为当时正值营业时间,为了不影响张的生意,董利杰让张伟第二天到入住的旅馆见面,张伟满口答应,热情地将三位干警送出店外。

     案件好象没有什么悬念了,但第二天张伟并没有如约见董利杰等人,电话不接,店门紧闭,又一次玩起了失踪。董利杰给张伟发了一个短信,明确告诉他,其在银行的帐户已被法院查封,如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将直接予以划拨。迫于压力张伟满脸尴尬地现了身,连连向三位干警道歉、认错。经过干警的批评教育,张伟与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向申请人本息支付14万元结案,并当场履行。

文章出处: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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