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每日一“典”:收养放宽限制

发布时间:2020-08-10 19:01: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一百条:


民法典收养制度
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最高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33424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