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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立案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3-11-26 16:20:54


    日前,封丘县法院立案庭来了一位年轻人,称受其奶奶委托,要求法院解决奶奶的赡养问题。

    经了解委托孙子告状的老人名叫李梅,城关乡人,今年八十多岁了,由于二儿子张某不赡养自己,所以想通过诉讼解决。李梅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早亡,多年来的生活起居都由大孙子(大儿子的孩子)照顾,二儿子张某不闻不问。随着年龄的增长,其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疾病缠身,生活已经不能自理,其二儿子却从未尽过赡养义务。由于身体不便,老人委托其大孙子到法院反映情况。为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及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张景平庭长决定上门办理立案手续。 当干警来到李梅老人家中时,老人正在院子里的凳子上休息。张景平庭长表明来意后,李梅老人很激动,拉着张庭长的手,久久不愿分开。张景平庭长一边安慰老人,一边进行询问做笔录,给老人办理了立案手续。办完手续后,张庭长还把诉讼中应注意的问题,给老人耐心地进行了解释。

    上门立案服务是该院实施的便民措施之一。该院规定,对于身患疾病、行动不便、年老的当事人,经立案庭审查确有必要的情况下,上门进行立案服务。此项措施的实施不仅极大地方便了立案困难的当事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而且还有力地树立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文章出处: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 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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