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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之内两次结婚,农民蔡某被判重婚

  发布时间:2014-03-10 10:28:39


    80后农民蔡某艳福不浅,三天之内两次结婚,近日被封丘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蔡某,男,1983年12月出生,大专毕业,封丘县农民。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蔡某和许某于2010年9月15日在郑州市上街区登记结婚。时隔一日,蔡某隐瞒登记结婚的事实,又和张某于2010年9月17日在封丘县潘店镇老家举办了结婚仪式,并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蔡某有配偶而重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要求依法惩处。并提供书证被告人户籍证明,结婚登记,书面证明,到案证明及证人、证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有配偶而重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做出上述有罪判决。

责任编辑:李娜    

文章出处: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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