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足浴城做收银员的李霞,发现收银电脑中有多张贵宾卡号内存有现金,脑瓜“活络”的她,在客人消费完结账时,把现金据为己有,而盗刷贵宾卡的金额进行冲抵......3月11日,封丘县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现年27岁的李霞于2012年10月到封丘县某足浴城做收银员。在工作中,李霞发现在收银电脑中有多张贵宾卡卡号内有储存金额,脑瓜“活络”的她就萌生了一条发财的“捷径”,并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在客人消费后现金结账时,李霞就盗刷贵宾卡内的金额进行冲抵,而将客人交纳的现金据为已有。从第一次盗刷至2013年4月辞职,李霞先后从19张贵宾卡中盗刷54次,金额11348元。案发后李霞退还被害人某足浴城老板现金113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霞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务,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李霞退还赃款,依法酌定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