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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建房,自家房屋受损,咋办?

  发布时间:2023-03-23 18:24:49



   邻居高某建新房本是一件喜事,可自从新房建好后,张某发现自己家的屋顶和墙面出现了多处裂缝,而且长度、宽度令人触目惊心,住在里面更是提心吊胆。张某认为裂缝是由于高某建房挖地基过深且没有做好防护工作造成的,要求对受损房屋进行修复。邻居高某认为是在自己宅基地范围内建房,张某房屋受损与其无关。双方一时争执不下,张某遂将邻居高某诉至封丘县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和高某系同村左右邻居。2021年3月份左右,高某新建一座三层楼房,而张某的一层堂屋当时已建好十年左右,在高某的房屋建成后,张某的房屋开始出现裂缝并慢慢变长变宽。经鉴定房屋裂缝原因主要是因东端房屋地基不均匀沉降所致,东端沉降量大于西部沉降量,是因高某紧邻其房屋东侧建房,致使张某房屋地基出现不均匀沉降。 

   法院审理认为,《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本案中,高某在张某东边建设三层房屋,张某房屋东边部分墙体出现了多处大裂缝。经鉴定,张某房屋受损系高某紧邻其房屋东侧建房,致使张某房屋出现不均匀沉降所致,与高某新建房屋挖地基存在因果关系。张某建造建筑物的行为危及了张某相邻房屋的安全,应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房屋受损主要是因东端房屋地基不均匀沉降所致的鉴定意见,酌定高某对房屋受损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高某赔偿损失共计5万余元。 

   法官提醒: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思想,在人们心中可谓根深蒂固,但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也要兼顾邻里利益,提前沟通,并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否则,就可能出现即使没有地面越界,但已经越过法律边界并承担不利的后果。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封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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