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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起纠纷 耐心调解化纷争

枫桥式法庭创建|房屋装修起纠纷 耐心调解化纷争

  发布时间:2023-04-27 17:21:05



   双方约定装修房屋,完工后因质量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对簿公堂。 近日,封丘县法院荆隆宫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被告当庭支付,案结事了。

   2021年5月27日刘某与张某双方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刘某给张某装修,方式是包工包料,工程款总额53700元,张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张某支付5000元定金。刘某将案涉房屋装修完工后,张某仅支付部分装修款,余款27400元一直未付。刘某向张某索要欠款,张某一直推脱未付,后来发展到电话不接,微信也不回。刘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起诉到法院。 

    荆隆宫法庭庭长马洪光受理本案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案情。经了解,刘某与张某系远房亲戚,张某的房屋交于刘某装修,装修完毕后,双方对装修质量和装修效果产生争议,所以张某才没有支付剩余的装修款。考虑到双方是亲戚关系,并且张某的房屋装修虽然存在一些瑕疵,但并无大碍。刘某的装修也确实有不完善之处,对张某的居住感受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理应承担部分责任。按照这一思路,马洪光从情理法等方面,对双方进行了多次耐心的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当庭直接支付刘某装修款20000元,双方对装修一事再无纠纷。看到自己的烦心事在法官的努力下得到妥善解决,双方当事人也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封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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