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李某请施工队建房,完工后,拒付剩余工程款,被施工队负责人张某某提起诉讼,李某又以房屋质量问题提起反诉,要求施工队赔偿损失。近日,封丘县法院黄陵法庭与该院技术部门联合,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妥善解决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房主李某与同村的建房工程队负责人张某某,就建房事宜达成口头协议,房屋建成后建房工程队负责人张某某就剩余工程款120000元向房主李某进行催要,房主李某以房子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建房工程队负责人张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房主李某以房屋质量问题向法院提起了反诉,要求建房工程队赔偿损失。
黄陵法庭庭长曹永彬受理该案件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均坚持己见互不让步。为了佐证自己的诉求,房主李某还提起房屋相关质量的6个问题以及修复方案和修复费用等的鉴定。经咨询鉴定费用大约需要4万余元,且时间较长,双方心理因此泛起了思量。黄陵法庭与技术部门联合对案件进行了再次调解,经过与双方算经济账、时间账、人情账,双方当事人都有所触动,最终达成建房工程队张某某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50000元,李某撤回鉴定并放弃赔偿要求的一致意见。至此,一起因农村建房而引发的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