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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 | 封丘县法院开展夏季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3-06-05 19:36:20


  为深入推进“豫剑执行”——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执行活动,连日来,封丘法院集中力量开展夏季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法院调解,被告曹某某于2023年2月28日前支付原告范某某借款110000元,利息22000元,共计132000元。该案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到曹某某家,均未见其人。

   5月30日6时,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曹某某家,虽仍未觅到其影踪,但发现其名下轿车一辆,随即依法将该车扣押,并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评估拍卖。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法院执行,李某某尚剩余41000余元未履行到位。5月31日,执行干警接到王某某提供的线索,称李某某在驻马店市某地。封丘县法院闻警而动,立即指派四名干警迅速前往驻马店市。经过一番曲折,找到李某某后,李某某情绪激动,拒绝配合法院工作。后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并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王某某放弃案款一千余元,李某某当场履行4万元,案件执行完毕。 王某某申请执行柳某劳务合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8325元。

   6月1日清晨七时,执行干警到达柳某家,其家属称柳某在外地,执行干警立即拨通了柳某的电话,发现就在邻村,随即要求立即返回家中,并依法拘传至法院。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和解,柳某先履行案款1000元,以后每月支付800元,为保证债务的履行,柳某儿子为其提供担保,该案终结执行。 

   曹某某与邵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封丘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邵某某履行案款18400元的调解协议。6月2日6时,执行干警到达邵某某家,并依法将邵某某拘传至法院。由于邵某某仍拒不履行案款,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自开展夏季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以来,5月29日到6月3日六天时间,该院共摸排85家,拘传11人,拘留3人,当场执行到位金额164451元,执结案件49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封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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