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是农忙季节,为减少庭审对三夏工作的影响,我们冯村法庭今天到你们村里现场开庭,解决纠纷!”“那太好了,咱法庭考虑得真周到,我作为村委会主任,还需要在村里组织协调三夏生产,现在能在村里开庭,做到“两不误”,对我们来说就太方便了!”。
6月5日上午,封丘县法院冯村人民法庭在留光镇某村村委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陈某要求该村村委会支付混凝土款的买卖合同案件。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法庭特别邀请了留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全程参与庭审调解。
2020年4月13日,被告留光镇某村村委会因在本村建设扶贫车间需要商砼,找到原告陈某某供货,之后被告的工作人员给原告出具书面材料单,合计人民币216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付,起诉到法院。
庭审现场,原告提供了收货清单,村委会主任表示系上届纠纷,不太知情。为查明案情,庭长张辉让村委会主任当庭向经手人核实清单情况。经现场核实,村主任对事实无异议,但货款数额有些出入。在此基础上,张辉引导村主任树牢优化营商环境理念,以负责担当的态度解决问题,在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被告于2024年2月10日前支付原告商砼货款19800元的一致意见。
巡回审判成功调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的一致认可。原告陈某感谢法庭解决了三年的货款纠纷,了却了一件烦心事。该村村主任讲,今天的巡回审判,既解决了村里的纠纷,又不误组织协调村里的三夏生产,真是太方便了。
入夏以来,封丘县法院不断完善便民举措,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大力开展诉调对接和巡回审判等活动,截止目前,巡回审判12件,解答涉农法律咨询40余人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力地促进了三夏生产,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