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封丘县法院黄陵法庭到黄陵镇司法所开展巡回审判,与司法所调解员联合调解一起买卖货款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常某某因买卖货款5000余元未付发生争执,王某某将常某某起诉到封丘县法院黄陵法庭。由于黄陵镇司法所曾经调解过该案,黄陵法庭庭长曹永彬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模式到黄陵镇司法所进行审理,既让群众“零距离”感受法官的审案过程,也用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了生动的普法宣传。
庭前调解时,经曹永彬与司法所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常某某于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王某某货款5000元的协议。
案件结束后,黄陵镇司法所邀请曹永彬给调解员就调解技巧和法律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指导。曹永彬以案释法,向调解员讲解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并与调解员就调解技巧等展开互动交流,答疑解惑,对提升调解员综合能力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次巡回审判,黄陵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联动机制的优势,现场化解矛盾纠纷,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普法宣传,获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