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咱封丘法院的干警给我执行来了货款,真是太感谢了!”这是近日申请执行人封丘县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说。
据了解,封丘县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与陶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陶某某按期支付原告封丘县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货款7万元。调解生效后,被告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原告向封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陶某某,但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在近期开展的“金秋亮剑”专项行动中,承办干警查找到陶某某下落线索后,立即驱车赶往现场,经过排查找到了陶某某所在的商铺。当看到悄然而至的执行干警,陶某某一脸愕然,但依旧称没钱支付。执行干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发现陶某某往来交易存在大额流水。在事实面前,陶某某沉默无语。执行干警又对其释法明理,明确告知若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迫于法律的威慑力,陶某某主动履行了7万元货款。至此,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