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一个小网红,近期却遇到了烦心事,原来曾经的合作伙伴王某竟然在抖音上称自己是最“阿X菜”的网红。张某非常气愤,认为王某发的视频辱没了自己的形象,影响了粉丝对自己的评价。为维护自己的形象,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并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近日,封丘县法院冯村人民法庭审结了该起名誉权纠纷。
基本案情
张某与王某曾合作拍摄抖音视频,开播几个月以来,抖音粉丝已达4万余人,后因理念不合,两人不再合作。王某于2023年5月份在抖音号上发布一段视频,称剧本没有继续拍是因为张某作风不对,是网红不假,是咱中国最“阿X菜”了等等。后张某报警,王某将该段视频删除。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第一千条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本案中,王某通过抖音发布的涉及张某的视频,自行陈述未经证实的关于张某的不当言论,可能引起他人对张某的无端猜测,从而在一定社会范围对张某的名誉和社会评价产生负面影响,王某应停止侵害张某名誉权的行为。王某已删除其发布的抖音视频,但仍需通过抖音向张某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结合本案情况和影响后果,对于其主张的精神损失,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被告王某在其抖音号上对原告张某发布道歉声明、恢复名誉。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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