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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实录——黄陵篇

【好“枫”景 在新乡】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实录——黄陵篇

  发布时间:2024-01-18 17:48:27


        黄陵法庭坐落在封丘县县城东20公里处,下辖黄陵、尹岗、李庄、潘店(原油坊乡)4个乡镇,辖区总人口12万余人,是封丘县较偏远的一个派出法庭。近年来,黄陵法庭立足审判职能,着力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借助多方力量,充分利用各方优势,共同推动化解矛盾纠纷,打造了一个为民、便民、利民的审判、调解队伍,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奠定了基础。创建从来没有完成时,回顾黄陵法庭深耕基层司法为民的点点滴滴,凝聚成的是一幅乡村治理道路上的美好“枫”景画卷。 

打造专业化调解队伍 让调解之花开在诉源治理的路上 

       某日,司法所调解员老曹拿着一沓材料来到法庭,上边规范的书写着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庭干警称赞的说:“老曹,真不错,这个月调成三起了吧,现在起草文书的功夫也是炉火纯青啊”。老曹说:“这还得感谢你们老师当的好啊,通过学习不仅掌握了专业的法律知识,也学会了不少调解技巧,要不然也调不成这么些案子”。黄陵法庭致力于调解员队伍的建设,主动联合辖区内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在治安管理、婚姻登记、合同纠纷、信访纠纷等领域配备专人开展行业性行政调解,坚持以“纠纷化解在源头”为原则,为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与民生关联性较强的案件,建立矛盾调解快速通道,做到能调尽调,有效提升多元解纷效能。同时,注重调解员专项培训,将《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与群众相关联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纳入调解业务培训规划的内容,不定期举办业务培训会议,主要针对调解员在调解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和指导。黄陵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三进”工作,推行线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调解等一系列便民服务,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线上+线下的诉前调解模式,充分利用“云端”庭审系统、移动微法院等智能线上平台,积极开展线上送达、庭审、调解,让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就高效便捷地解决纠纷,加速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防化解纠纷网格,让辖区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定纷止争。同时建立调解员微信群,便于日常及时无障碍沟通,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力争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目前,黄陵法庭把辖区四个乡镇司法所,三个行政村,一个派出所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便利了群众纠纷化解工作。 打造便民特色模式 让便民之花绽放在诉讼的每一个环节

      “曹庭长,非常的感谢你们,案件我们一次都没往法院跑,你们便调解成功了,我们对结果非常满意…”早上刚到办公室,黄陵法庭庭长曹永彬便接到了当事人薛某某的电话。这是一起合伙纠纷案件,双方在合伙之初对出资、分红约定不是很明确,导致合伙解散后产生纠纷,案件受理后因被告在外地,法庭便采取了电子送达、电话、微信质证、网上庭审的方式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双方的陈述、质证意见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了一至意见,并通过网络庭审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官团队的工作作出了较高的评价。作为封丘县较偏远的法庭,法庭干警把便民利民作为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在法庭内专门设置了休息等候区、储物柜、饮水机、阅报栏等为涉诉群众提供贴心服务,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常态化建立值班制度,由专人值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撰写指导、网络立案指导、案件查询等服务,对于立案材料不足,值班人员一次性告知补充的材料,减少群众诉累;优先利用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庭审等技术手段,将便民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利用信息终端,从排期、送达、开庭、结案、归档等环节,对法律规定公开的案件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在信息终端查询各个环节的流程情况,并进行跟踪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立足审判职能助力乡村振兴 让法治之花开满和谐乡村 

        随着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主审法官走上了审判台,法槌声响起,法官宣布现在开庭……这对于只见过电视庭审画面的群众来讲,是无比的新奇和生动,极大的引起了他们的兴趣和求知欲。这是一起赡养案件,由于该案件涉及到群众关心的热点,较为典型,具有较好的教育警示意义,黄陵法庭采用巡回审理的方式,走进乡村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就该案发表了意见,最终被告在法官的释法明理、旁听群众的劝解下主动履行了赡养义务,该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司法建议是法院和当地政府、机关沟通的重要渠道,通过司法建议书规范当事人的行为、诉讼理念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提供准则,有着积极的意义,2023年度以来该法庭共发出司法建议书5份,内容涉及积极应诉、规范管理、有效举证等方面,得到了建议单位的良好评价。如何参与、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是“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近年来黄陵法庭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进机关,引导群众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提高社会法治水平。庭长曹永彬作为李庄镇第一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多次来到该校进行普法宣讲,从未成年保护法、校园霸凌的危害与后果,校园安全等方面为切入点展开了法治宣讲培训,得到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封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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