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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无意中泄露放钱处 听者有心伸出“三只手”

  发布时间:2014-06-18 10:32:32


    邻居和自己聊天时,无意间说出家中现金的存放地点,就萌生邪念,伺机溜进邻居家中盗走现金8300元。6月18日,封丘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张莉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现年27岁的张莉,在一次聊天中得知邻居刘霞家中现金的存放地点,就萌生了盗窃的念头。2009年4月22日上午11时许,张莉带孩子到刘霞家玩耍时,趁刘霞领着孩子外出买东西之际,到刘霞婆婆卧室,从电视机后找到钥匙,将卧室内的柜子打开盗走现金8300元。后张莉外逃,将赃款花掉。张莉又于2014年1月17日退还被害人赃款8000元。另查明:张莉于2013年11月13日到封丘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莉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张莉作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应依法从轻处罚。张莉犯罪后积极将赃款退还给被害人,认罪态度好,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人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郭文涛    

文章出处: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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