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官主动上门调解 作者:郭文涛 发布时间:2025-01-21 17:52:19
“李法官,这么冷的天你们还专门到家里办案,实在是麻烦你们了,通过你的调解既给我普了法,又解决了问题,实在太感谢了!”近日,一起因买卖合同引起的长达七年的欠款纠纷得到成功调解,原告曹某某激动地对封丘县法院法官李秋香等人说道。
原告曹某某称被告杨某某因盖房向其购买预制板共欠货款4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迟迟未付,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秋香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杨某某,了解到人在外地打工,但杨某某在电话中称2023年10月已支付了2000元,同时表示愿意调解在春节前支付剩余的2000元。李秋香随后与曹某某联系,了解到因脑梗后遗症影响,导致曹某某行动不便,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李秋香决定亲自到曹某某家中开展调解工作。
当李秋香刚说明来意,曹某某情绪非常激动,坚决不同意调解,称杨某某欠货款已有七年之久,已支付的2000元系利息,还应再支付4000元。李秋香一边安抚曹某某的情绪,一边拿出杨某某的证据,该证据显示截止2023年1月12日杨某某欠曹某某4000元,曹某某自己也认可2023年10月杨某某还了2000元,尚欠2000元的事实。李秋香耐心地给曹某某释法明理,告知利息仅有几十元钱,调解对其并无不利,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交流,曹某某澄清了原先错误的认知,同意了调解意见:杨某某于2025年1月28日前把钱支付给曹某某。李秋香等人又现场指导网上签了调解协议。眼见李秋香等人大冷的天,为自己的事忙活,曹某某心理很是感激,迈着蹒跚的步子为干警烧开水喝。当妻子提醒说:“我拿咱家的瓶装水吧?”曹某某说:“天太冷,水太凉,喝了不舒服!”听到当事人温馨的话语,李秋香等人倍感欣慰。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封丘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