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封丘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化解土地返还难案

  发布时间:2025-03-17 08:33:11


       近日,封丘县法院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综合施策,成功和解执行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某村村民胡某与村委会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封丘法院经审理,判决胡某将承包土地恢复原状后返还给村委会并支付未支付的承包费。后胡某不服提起上诉,新乡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胡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村委会遂向封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史新雨考虑到胡某合同实际履行多年,并进行了大量投入,且土地上的附着物较多,若强制执行,易引发对抗情绪,不利于农村稳定和谐,遂决定和解执行。执行干警通过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双方放弃成见,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一开始双方互不让步,村委会坚决要求立即返还,因胡某在返还土地上建的猪场尚有几十头小猪,一时无法处置,拒绝履行。执行干警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又多次组织协商,双方被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所感动,主动各自退让一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胡某于2025年7月7日前将承包村委会的土地恢复原状,并将土地返还给村委会。同时胡某将17212.43的土地承包费补缴给村委会。该案和解执行。
       在此次执行中,封丘县法院执行干警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其中,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双方工作,在兼顾双方利益的前提下达成和解执行协议,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封丘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59662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