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起纠纷 法官调解显温情 作者:郭文涛 发布时间:2025-05-09 17:36:05
近日,封丘县法院黄陵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为孩子的成长营造了一个相对和谐的环境,彰显了司法的温情与关怀。
郭某某与赵某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女儿赵小某,现年8周岁。离婚时,双方协议约定:“赵小某归赵某某抚养,郭某某具有探视权,不出抚养费”。然而,随着时间推移,郭某某认为被告的生活状况、教育方式等方面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并于2023年寒假期间,郭某某将女儿赵小某从赵某某处接走后未按照约定送还,并起诉赵某某至法院,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并要求赵某某支付抚养费每月2000元。被告则坚称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矛盾逐渐升级,甚至互相指责,气氛一度十分紧张。
主审法官曹永彬深知这起案件不仅仅是简单的抚养权变更问题,更关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为了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给孩子带来更大的伤害,曹永彬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曹永彬首先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想法,了解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在与原告交流时,法官感受到了其对孩子深深的关爱和担忧;而在与被告交谈中,也体会到了被告作为父亲的不舍和坚持。随后,曹永彬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强调父母的和谐相处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同时,也客观地分析了双方的实际情况,引导他们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理性看待抚养权变更问题。
经过曹永彬多次的沟通和调解,原、被告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开始冷静地思考法官的建议。最终,双方综合考虑孩子的意愿、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生活环境等因素,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为原告,原告同意保障赵某某的探望权和与女儿正常沟通的权利,同时把抚养费降至600元每月。该案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孩子的伤害,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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