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时备注为“借款” 属于借款吗? 作者:郭文涛 发布时间:2025-05-14 17:54:05
某甲公司将300000元款项通过银行转给王某某,转账注明为“借款”。后甲公司要求王某某偿还,王某某认为“借款”仅为甲公司单方备注,300000元属于甲公司退还货款,不属于借款,拒绝还款。甲公司将王某某诉至封丘县人民法院,要求偿还借款,能支持吗?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甲公司股东林某某通过微信向被告王某某发送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公司处购买建筑材料,货款合计530000元。2024年6月6日,乙公司向甲公司转账530000元。2024年6月7日,原告甲公司向被告王某某银行转账300000元,摘要注明为“借款”。乙公司出具一份《情况说明》,载明经王某某介绍,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货款共计530000元,支付货款次日甲公司称无法供货,要求甲公司返还货款,甲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向公司指定人员王某某返还货款300000元,其余货款至今未返还。
法院审理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原告甲公司诉称被告王某某借款300000元,但仅提供了向王某某银行转账300000元的凭证,并单方备注为“借款”,未能提供王某某出具的相关借款凭证。王某某辩称300000元系原告退还乙公司的货款,不属于借款,提供了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乙公司支付530000元货款凭证。乙公司亦表示在支付货款后甲公司未供货,案涉300000元系甲公司向乙公司指定人员王某某退还的货款。且根据林某某与王某某的微信聊天,证明了王某某直接参与《购销合同》的协商签署,其对合同的履行和退款事宜具有相关性。甲公司称向乙公司完成了供货,但仅提供了530000元的发票,未能提供履行《购销合同》供货义务的充足证据。在被告辩称系其他债务并提供证据后,原告未能提供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合意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服判息诉。
法官讲法
仅有转账凭证能认定为借款吗?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碍于面子,有些事发紧急,故有时会存在仅有转账凭证但不打借条的借款情况。一旦对方赖账,转账凭证就成为打官司的关键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规定,在提供转账凭证后,作为原告就完成了借款的初步举证责任。如被告认为转款不属于借款,则被告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如没有证据则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如何认定转账属于其他债务?
如前所述,在仅有转账凭证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借款。但如被告有证据证明属于其他债务,则不宜认定为借款。本案中,原告仅有转账凭证,被告对原告单方备注为“借款”并不予认可。被告称系返还的货款,提供了购销合同、乙公司的情况说明以及与甲公司股东的聊天记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作为被告已经初步证明转账属于其他债务。在原告未能提供被告出具借款凭证或存在借款合意证据的情况下,被告举证转账属于其他债务,已达到高度盖然性。
有销货发票能证明已供货吗?
在被告举证转账属于退还货款的情况下,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原告甲公司称完成了供货,但仅提供了530000元的发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乙公司对甲公司的供货不予认可,甲公司仅提供发票,没有供货的其他证据,未能进一步举证其主张,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故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甲公司服判息诉。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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