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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札记】孩子“争夺战”终局

综合审判庭(行政庭)员额法官 马静

  发布时间:2025-09-05 17:03:07


        在司法工作的历程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段充满波折与情感的故事。这次我所经办的孩子“争夺战”案件,更是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与人性在亲情纠葛中的碰撞与交融。
        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张某(女方)与裴某(男方),是结婚已逾十载的夫妻。他们的婚姻,在柴米油盐的琐碎日常与性格差异的不断摩擦中,逐渐走向破裂。此次,是原告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被告比原告年长十岁,曾多次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原告也时常离家出走,数年未归。两人育有一对儿女,女儿今年12岁,儿子7岁。这两个无辜的孩子,面对父母的离婚,茫然不知所措。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多次尝试与女孩儿沟通,想了解她内心真实的想法。12岁的女儿眼神里总是带着一丝与年龄不符的警惕和闪躲,每次问她愿意跟爸爸还是妈妈生活,她都低着头,手指紧紧攥着衣角,半天说不出一句话,仿佛害怕自己会被谁抛弃。这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我的心头,让我意识到,这场离婚纠纷对孩子造成的伤害,远比想象中更加深远。作为法官,我不仅要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决,更要尽最大努力守护好这两个孩子脆弱的心灵,让他们在这场家庭变故中能够感受到一丝温暖和安全感。
         8月26日,开庭前,我和书记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原告态度坚决,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不能没有母亲的陪伴,执意要求两个孩子都跟随她生活。被告则表示,原告离家出走后居无定所,没有经济来源,两个孩子跟随原告生活不利于他们成长,因此也坚持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眼见调解工作难以继续推进,我便及时组织开庭。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情绪都异常激动,多次发生激烈争吵,原本的夫妻情分早已荡然无存,只剩下对孩子抚养权的执着争夺。庭审结束后,我再次详细询问了女儿的意愿。孩子讲,若父母离婚,她无论跟随哪一方生活都可以。 
        开完庭后,双方家属因争夺孩子,矛盾激化,把孩子吓得哇哇大哭,惊恐不已。最后,在法警的保护下,孩子跟随母亲才得以安全离开。
        考虑到开学时间临近,若不能尽快妥善解决,孩子的学业可能会受到严重影响。我决定先让双方冷静下来,分别与他们进行单独沟通,尝试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引导他们理性看待抚养权问题,而不是仅仅将其视为一场必须赢的“战争”。
        我向双方阐释了法律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相关规定,着重强调法院在判决时会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首要原则。然后,引导双方站在孩子的立场,思索怎样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通过多次这样的沟通,希望他们明白,父母双方都应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而不是让矛盾和冲突持续伤害到无辜的孩子。
        经过多次耐心的调解和沟通,双方的态度逐渐有所缓和。他们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意识到自己在这场纷争中只考虑了自己的感受,而忽略了孩子的需求。最终,双方协议离婚,男孩儿由女方抚养,女孩儿由男方抚养,双方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当调解协议达成的那一刻,双方的脸上都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而孩子也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眼神中不再充满恐惧和不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安心和温暖。
        通过这起案件,我深刻地认识到,在处理涉及亲情的案件时,不能仅仅依靠冰冷的法律条文,更要关注人性和情感的需求。法律的目的不仅仅是解决纠纷,更是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家庭的和谐稳定。作为法官,我将继续秉持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用法律的智慧和温暖去化解每一个矛盾和纠纷,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关怀和尊重。同时,我也希望每一个家庭都能够珍惜亲情,用爱和理解去经营家庭,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封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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