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调“语”顺】10天化解企业“心结” 作者:郭文涛 发布时间:2026-03-24 11:34:51

“钱到账了,心也定了!”近日,在封丘县法院调解室内,原告甲公司负责人看着手机上的银行到账提醒,长舒一口气。这起从立案到履行仅用时10天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范伟霖与人民调解员李应荣的联动调解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2025年12月,甲公司成功中标某道路改造工程,随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乙公司和刘某。为表合作诚意,甲公司于当月26日向乙公司支付了10万元工程预付款。然而,乙公司和刘某收到款项后,却迟迟未组织施工,项目陷入停滞。
为避免工程“烂尾”,发包方无奈将工程收回,另行发包给第三方。甲公司不仅项目落空,10万元预付款也索要无门,多次沟通无果后,诉至封丘县法院,要求乙公司和刘某返还预付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范伟霖法官敏锐意识到该案涉及企业经营和诚信履约,决定快速响应、柔性化解。她第一时间委托调解员李应荣同步介入,启动“法官+调解员”联动机制。
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逐步摸清症结。甲公司情绪焦急,乙公司和刘某则言语含糊、态度回避。调解员敏锐察觉,被告虽未明言,但对“收钱未干活”一事心存理亏。调解员抓住这一心理突破口,耐心引导、循序渐进,促使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向。
随后,范伟霖法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从情、理、法三个维度释法明理,进一步缩小付款数额分歧。最终,乙公司和刘某放弃原先主张“已投入部分款项应扣除”的意见,同意全额返还10万元预付款,甲公司则放弃利息请求。
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见证下,二被告于调解协议签订后通过当庭转账方式,将10万元款项全额返还给甲公司。甲公司负责人当场表示:“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拿回了钱,真是太感谢了!”被告也表示,通过这次调解,认识到了合同履行的严肃性,今后一定依法诚信经营。
该案的高效化解,既减轻了企业诉累,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展现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为。
道路工程连着民生,分包合作容不得半点马虎。中标是信任,开工是责任。该案也为市场主体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合同一经达成,必须诚信履约;发生纠纷后,主动沟通、依法解决才是正途。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封丘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