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法院:保护湿地生态环境 司法力量在行动 作者:郭文涛 发布时间:2026-04-13 15:57:18


4月10日,封丘县法院组织干警走进陈桥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课堂搬到黄河故道之畔、湿地公园之中。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彩页、以案释法等方式,向过往游客、周边村民及湿地管护人员详细讲解湿地保护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及核心条款。干警们结合典型案例,重点阐释了破坏湿地生态、非法占用湿地、捕猎野生水鸟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耐心解答群众关于土地、水资源、生态补偿等方面的法律疑问。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保护好湿地,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活动中,干警们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阐明“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原则,引导大家自觉遵守湿地保护法规,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监督。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沿黄群众对湿地保护法的知晓度和生态法治意识。不少群众表示:“以前觉得湿地保护离自己很远,听了法官的讲解才知道,不乱扔垃圾、不捕鸟、不填塘,都是在保护湿地、保护黄河。”
下一步,封丘法院将继续依托陈桥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巡回审判等工作,持续深化“湿地法庭”品牌建设,以司法之力守护黄河安澜、湿地葱绿,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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