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意外摔伤闹纠纷 法官事心双解获锦旗 作者:郭文涛 发布时间:2026-08-04 08:28:30

建筑、光伏安装等户外劳务作业,风险较高,一旦安全保障不到位,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近日,封丘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王金磊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光伏安装摔伤引发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消弭公司与工人的矛盾隔阂,妥善化解各方矛盾,让受伤工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原被告双方赠送锦旗致谢。
基本案情
王某将房屋光伏安装工程发包给某新能源公司,该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孙某。原告薛某经狄某介绍跟随孙某从事光伏板安装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报酬300元/天。薛某与工友从房顶下来时,被告提供的梯子突然断裂,薛某从高处坠落,脚后跟严重受伤。工友第一时间将薛某送往卫生院就诊,诊断为骨裂并予以石膏固定。后薛某转至滑县骨科医院治疗,确诊为左跟骨骨折、股骨骨折,住院10天并实施内固定手术,共计产生医疗费用11999.91元。事故发生后,各方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2026年5月11日,薛某将孙某、新能源公司诉至封丘县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暂计10000元,具体金额待鉴定结果出具后予以确定。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金磊仔细梳理案件脉络。本案属于典型的多层转包劳务受害案件,涉及承包公司、包工头多方主体,各方责任划分争议较大。若直接开庭判决,不仅鉴定和审理周期较长,还容易加剧各方对立情绪,导致务工人员久久拿不到赔偿款,因此优先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初期,各方分歧明显。原告薛某认为,现场梯子存在安全隐患,是事故发生直接原因,承包公司与包工头应当足额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被告孙某、某新能源公司,认为应当厘清各方责任后,依法作出判决。
承办法官王金磊组织各方到庭,耐心释法明理,向各方讲解《民法典》关于劳务关系、承揽分包、安全生产责任的相关规定,明确工程层层转包情形下,具备用工主体资质的承包单位、实际施工主体,对劳务人员安全生产负有保障义务,提供存在安全缺陷的工具导致工人受伤,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法官兼顾各方实际情况,一方面向二被告阐明务工人员受伤后面临治疗、休养的现实困难,引导其主动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赔偿项目合理范围,平衡当事人权益,引导双方理性协商。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放下分歧,达成孙某、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计赔偿薛某各项损失37000元的调解意见。调解达成当天二被告履行20000元,剩余17000元,每月履行3000元。至此案件圆满化解。事后,双方当事人各自送来锦旗,对法官耐心调解、高效化解纠纷表示衷心感谢。
法官提醒
本案的妥善化解,切实保障了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法官在此提醒劳务用工双方:
1.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包工头
开展户外施工前务必做好安全培训,配齐安全帽、稳固脚手架、合格梯具等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查工具设备,杜绝使用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器具。工程严禁违法层层转包,发包、分包时应当审查对方资质,明确安全责任,购买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散用工风险。
2.务工人员
作业时自觉规范佩戴防护装备,发现现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并拒绝冒险施工。尽量留存用工聊天记录、考勤、工资约定、现场照片等证据,一旦发生受伤事故,及时就医并固定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务安全无小事。各类工程施工主体应当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落实安全保障义务,守护一线劳动者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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