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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厉“封”行 | 封丘法院:以“和”促执 以“解”化怨

  发布时间:2026-08-14 16:24:35



农村宅基地建房开窗、尺寸大小,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却最容易留下不易化解的邻里嫌隙。近日,封丘县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圆满执结一桩因建房开窗高度引发的邻里排除妨害纠纷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张某与被告张某某系多年邻居,双方曾就建房屋后开窗事宜自愿达成民事调解协议,书面明确建房开窗标准:一楼窗户离地高度1.8米,二楼窗户离地高度1.5米。 
可待到动工建房时,被告无视双方约定私自改动窗户安装高度,原告认为此高度被告可以看到家中情况,侵犯了其隐私权,双方产生矛盾。多次沟通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按照协议标准整改违规窗户,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某抵触情绪较大,拒不配合整改义务,两家矛盾愈演愈烈。执行干警深知,乡村邻里矛盾有时看似简单,实际上背后往往存在着复杂的人情、面子的纠葛,倘若简单粗暴强制拆除整改,只会让两家仇怨越结越深。
为摸清案情,执行干警多次奔赴纠纷房屋现场实地勘验,手持卷尺精准丈量违约窗户现有高度,了解被执行人难处,找准双方矛盾症结。随后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县法院,从邻里和睦的情法角度反复做思想工作,既讲明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也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同时站在被执行人的角度梳理邻里相处的长远利弊,逐步消解了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打开了心结。最终被执行人同意主动配合整改,双方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重新丈量调整了窗户高度,原本剑拔弩张的邻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也彰显了执行工作中有温度的司法善意,让乡村邻里关系回归和谐安宁。
本案是封丘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的生动缩影,既彰显了生效裁判的司法权威,又兼顾情理传递司法温度,以“和”为底色化解矛盾积怨,用有温度的执行工作助力乡村和谐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封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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