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驾驶三轮汽车出事故,哥们义气大包大揽称系自己所为。8月12,封丘县法院一审以包庇罪犯判处安锋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3年10月20日18时50分,已过不惑之年的安锋与刘利驾驶(刘利驾驶)河南GT4356三轮汽车,在黄河大堤封丘县荆隆宫乡杨楼村200米处,与侯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致侯某死亡。案件发生后,安锋明知是刘利驾车肇事,却向封丘县公安机关供述驾车肇事是其本人所为,作虚假证明,使刘利逃避法律追究。
法院审理后认为,安锋明知是犯罪的人帮助其逃匿,作假证明包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根据安锋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并到其驻所地接受社区矫正,在此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