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一恶棍两次奸淫同村少女。近日,河南封丘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张天起,男,25岁,封丘县农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1月18日晚上19时许,被告人张天起以修闸刀为借口,把本村少女许某某从家中骗出,将该女抱到本村王某家的空院内,强行奸淫。同年11月30日晚18时许,被告人张天起以同样的手段在同一地点再次对该女实施强奸,由于被害人反抗和呼救,被告人张天起逃跑,强奸未能得逞。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天起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天起认罪态度较好,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